20160423無差別殺人事件的成因與解決講座


 
三月底發生了內湖女童小燈泡遭砍殺的隨機殺人事件,震驚了整個台灣社會,
由於被害家庭是我們親子共學團的成員,
雖然不同團也不相識,但關於教育理念和一些背景條件都與我們家相似,
事發當天早上我們毫無所知的在臺大共學,
但很快的有很多人的手機都收到相關訊息或截圖,
一位媽媽忍不住驚嚇在身邊驚呼出來,
小瓜和弟弟都看著我,
問我發生了什麼事?為什麼小朋友在馬路上騎滑步車會被砍頭?
小朋友的媽媽沒有在旁邊照顧嗎?壞人是誰?抓到了嗎?......
他們顯然也嚇到了!
他們也在路上騎滑步車,媽媽也是推車跟在身邊......
當下獲知的訊息太少,只能簡短敘述回答,
晚上回家後了解更多的始末,再跟他們談一談心裡的感受,
希望不會有太大的影響,
那幾天我的心情真的很沈重,
在媒體嗜血的報導中,我不慎看見了女孩與媽媽最後走在路上的身影,
她騎滑步車,媽媽推著雙人推車跟在後面或旁邊,
而且是跟我家「一模一樣」的雙人推車!
說真的,如果事情發生在我帶孩子出門時,到底該怎麼辦?
那幾晚確實都睡不好,很傷心,很焦慮,但是又怕影響到孩子,
白天我們照常活動,
家裡大人們有默契的不在孩子面前看相關新聞或討論這件事,
然而愈不去談的事情,發酵的力道愈強大,
有天老二不願意騎滑步車,說是擔心會有壞人拿刀子來......


真是夠了!

我回想帶著三個孩子出門的日子,其實一路上遇到的都是善良熱心的人居多啊!
告訴孩子們,這樣的事情並不會常常發生,
我們也沒有辦法知道,哪一天的什麼時候,遇到什麼樣的人,會發生什麼事情,
我們現在可以繼續很開心快樂的生活,就盡力的去做去享受,
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壞人,也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好人,
如果遇上壞人想要傷害我們,我在身邊的話一定會盡全力保護你們,
但是......有可能不成功,也可能大家都會受傷,
壞人可能力氣大又有武器,媽媽的個子矮力氣小,有可能一下就被打倒,
我們可以先想好怎麼樣逃跑或受傷少一點,
不過可能也用不上,因為到目前為止,我們一直都是遇到好人啊!

孩子們聽了似乎都鬆了口氣,
後來討論些對策,他們想的都很有趣,
像是帶把玩具槍在身邊,可以騙壞人說這個會發射出真的子彈,
壞人不相信就借他檢查看看,然後趁他檢查的時候我們可以趕快逃走!
還有請壞人喝飲料,但是其實裡面是有毒的......

隨著時間過去,大家的生活依舊,
孩子們在那次長談之後,就再沒有任何跟小燈泡事件相關的後續反應了,
而社會大眾一向是健忘的,很多新的事情發生,
對於這件事可能也淡忘了吧!
但我很高興這天能夠趕來聽這場講座,
整理了當天的筆記如下:

時間:20160423 PM6:30-9:00
地點:臺大法律學院萬才館1F
主講:李茂生


為何事件發生後一般人會感到畏懼?
1.我們比他還要弱,兇手可能是絕對強者。
2.兇手是社會上的絕對弱者,但不是那種幼兒老人貧病的典型弱者,這種我們看到會想要給予關懷,或去滿滿的愛,但以心理因素上來說他可能表面上看起來很強,卻相對來說是絕對弱者,這種我們沒辦法給予同情。

什麼是無差別殺人?
情殺,財殺,仇殺,三種為基本犯罪動機類別,無條件殺人則沒有任何關係動機。
例如有案子發生後,警方會去問被害者有沒有情人?舊情人?前夫?交友狀況,有沒有欠錢?有沒有跟人結仇?抽絲剝繭再朝一個方向去追查,而無差別殺人則沒有這些因素,兇手跟被害人之間沒有這幾種動機關係。

什麼是危險和風險?
危險:
有危險源頭則可以去防堵。

風險:
不知危險源頭無法事先預防,造成人們離群索居(這種人也可能是危險源頭,自己獨來獨往,不太跟人打招呼......你不會覺得很可疑嗎?)

"強制治療精神病患"
精神病患被當作是危險源頭。


談日本政府的作法

日本法務省蒐集多年(大概二十幾年)且"大量"(單一事件被殺的不只一個,而是三人以上)無差別事件案例分析,犯罪者特徵:
1.家庭不合,獨居,無業
2.交友異性關係薄弱,人際關係孤立
3.偏差思考,思想偏激

老師的研究生中就有三分之二有以上特徵,根本就是一些宅男宅女沒畢業的研究生XD,而且你我身邊有太多這種人,日本全國符合以上條件的人約有三分之一,所以不可能看到這種人就抓起來,只能說讓大家注意一下,如果有看到這種人,自己可以判斷可能閃遠點,但也造成大量的貼標籤。

台灣也曾經花很多經費請警大的教授做研究,但結論就是防不勝防,不用研究XD


犯罪預防的方法分為三級


第一級為社會環境,生活,教育
(但我國不太重視,花錢又無成效......聽說下一位新任的法務部長是學教育出身的?唉……XD)


第二級為司法對應
犯罪事件一發生之後立即依法處理,有效又迅速。

(鄭捷事件後,派配槍員警上捷運讓民眾依靠取暖,卻未考慮槍枝危險性,久逢甘霖卻不去注意"霖"是否乾淨,這樣的做法是不恰當的)

(贊同判死刑,大喊"殺一個少一個",是自我安慰,欺騙自己和別人,因為還有好幾百萬個(符合上面研究犯罪者條件的),殺都殺不完,就算都殺了,還有還沒出生的呢?)

司法是祭典儀式,殺雞儆猴,與媒體配合,可以製造出一種虛幻,但是無法遏止無差別殺人事件的發生。

法律無法實現正義,無法真正的保障人權,現實社會是弱肉強食的,法律的平等什麼時候實現過?透過案件的打擊,製造出一種虛幻,愈進步的國家,紛爭訴訟案件愈多。所以法律一定要找到罪犯,來維持這種虛幻,到底抓到誰並不重要。

弔詭:越來越亂的時候,人民反而有信心,因為政府不斷殺雞,人民就覺得政府有在做事。


老師在黑板上有畫圖解說,試著用文字解說圖意:


多數人會服從法律(自律),當有非法發生時,法規的穩定性就開始震盪,如果震盪的頻率太高(非法的事發生太多),會破壞掉自律的部分,也就是多數人遵守的法律,最後整個法律就被破壞掉,產生一種現象,例如你不會因為一二人殺人就跟著去殺人,但你會因為很多人都亂停車而去亂停車。



第三級為個人矯治
可能判無期徒刑但不得假釋,矯治後,我們好好的關懷他,愛他,再讓他回社會,如何?
不要真的殺雞,好好的對待他,教導他,把他變成一隻好雞,再放回群體中,這是把基礎建設做好,聽起來很漂亮的話,但......


僵屍渡河例子
一開始發現僵屍不會游泳,人類就挖出一條河來隔絕,很安心的在對岸過生活,甚至站在對岸大笑"來咬我啊!"反正僵屍過不來,但是有一天僵屍竟然有辦法渡河了,開始進入到社區生活,就在你我身邊,你還會說"這個僵屍我從小在岸邊看他長到大,他生活很困苦好可憐喔!"或是說"這僵屍以前小小的好可愛喔!"

僵屍是可能隨時對你張口大咬把你和家人咬死的,你還會說這種話嗎?

當危險變成風險,人類的忍耐會消失,會變得很惶恐,虛偽的正義魔人出現,喊"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缺乏思考能力。


反社會性格
(舉鄭捷為例,大學同居室友生活關係親密,室友說鄭捷是再正常不過的一個大學生,與媒體描寫的鄭捷完全差很多,但是後來卻發生這樣的事情,一定是有什麼關鍵誘發了他的反社會性格)

矯治:如何讓他尊重社會規範並反省,他犯罪的目的是對整個社會的怨恨,而非針對個人,鄭捷的案子發生之後,死掉四個人,大家都希望判他死,但是卻不想去知道他背後的原因,判死之後呢?還能做什麼?對於這個社會的怨恨要怎麼辦? 整個社會環境造就的問題,要怎麼去改善? 卻是很少人想關心的。

為什麼這次三審要提鄭捷上來?三審是法律審,讓他來辯論法律問題是沒有意義的,最高法院想要搞事實審,但是又沒有什麼制度或環境,花大錢搞了一個房間來接待他,讓他坐在那邊等,完全就是一個儀式而已。

如果你養了一條狗,有天他忽然咬你,你會想搞清楚他為什麼咬你,或是想要直接一鎗打死他?老師被自己養的狗咬了不知幾百次,他那種一咬下去就「啊!咬錯了!」愧疚的眼神,我都能分辨得出來並且原諒他了。

其實我們人類最害怕的是自己,除了要理解犯罪的原因和背景,還要理解我們為什麼會想要急著把他排除出去,理解這一切之後,你還是要判死刑,我不反對。


1997年神戶少年殺人事件案例分享

  • 14歲的少年,祖母去世前未有異狀。
  • 祖母去世後萌發性慾無法滿足。
  • 從青蛙到貓等小動物開始虐殺仍無法滿足。
  • 開始找小女孩,用棒槌敲頭,一開始力氣不夠不成功,多試幾次後終於敲死一個女孩,過程中有射精的愉悅。
  • 找到一位發展遲緩的小男孩,是認識的朋友,從對方純潔無汙染的眼神中看見汙穢的自己,並發現自己是污染這個世界的元凶,他無法忍受,所以切下頭部,在眼睛上畫叉叉,然後手淫,再把頭顱寄出,附上的信件寫著奇怪的句子文字。
  • 被捕後精神鑑定,死亡與性倒錯結合,他活在自己的聖域裡,在世界都已經被污染的環境中,他找到那個小男孩純淨的眼神,這是他的聖域,但是在這樣的聖域裡發現,是自己污染了這個地方,不再是聖域了,就自己去毀了它。
  • 他在學校班級幾乎是個透明人,存在感極低,沈默寡言,沒有人對他有什麼印象,看過去可能就穿過他這個人,像是透明的一樣。
  • 關到二十幾歲後出獄回歸社會,幾年後出版自傳並賺取版費,舉國嘩然,開始肉搜及媒體報導,他只能一直搬家換工作,打零工,這幾年生活困苦,當然也不願意把版稅捐出。
  • 其實透過大量書寫或繪畫,可以讓他宣洩性倒錯問題的壓抑,才不會把想像中的世界挪到真實世界中發生,但日本人民無法接受,仍是想要排除這樣的人,因此到處去找他這個人在哪裡,怎麼竟然還活著而且就在社會之中。
  • 他的父母也出書,描述他們是一個很正常和樂的家庭,大家嚇一跳,不是問題家庭或生活困苦,或是大家以為父親可能是很權威的,母親一定是很嚴苛的,倒致他心理有什麼發展不好或太壓抑,都不是,而是外人眼中非常正常的一個家庭,他父母也對他很關愛,也不至於溺愛,下面有二個弟弟,也沒有特別偏心的問題,他人際關係弱不想上學,就請假休息一下,有什麼事情就幫他,是再正常不過的一個家庭,但是就發生這樣的事情。


如何解決無差別殺人事件

  • 不可能真正解決。
  • 繼續畫鴻溝,把壞人都送過去,但誰是壞人?把臺大法律系教授(指老師自己吧!XD)送過去,在這裡危言聳聽,讓大家聽得很害怕。不然第一個要送的是總統(現任的),再來是全部的行政首長......XD
  • 台灣的無差別殺人事件發生之後,廢死或不廢死的聲音都很大聲,更多人都叫他直接死刑或唯一死刑,以律師或法官來說,大概都是表面上說當然要支持廢死,但心裡面想的其實都是「死刑」二個字。
  • 法律背景的沒有心理或精神醫學素養,所以犯罪背後的成因不會有人重視,以臺大法律系為例,幾十年來這類課都開不成,其他學校有辦法嗎?學生經過四年的法律系課程訓練,卻都沒有這些心理層面的研究及了解,如何期待他們之後成為律師或法官會想要深入理解犯罪背後的原因?
  • 台灣的司法體制要改革的地方很多,其實也很困難,但是幸好已經有少數人開始在著手了,雖然很難,但還是有人願意動手,我們期待將來的法律系學生更重視這部分並加入改革。
  • 我們一般能做的,就是去關注生活周遭的那些透明人,每個人都有肉體,如何讓我們的眼光不會穿透過去?不要讓他們又縮回自己的角落,活在自己的聖域裡面。



【後記】



這場講座實在很精彩,李教授講課結合實事妙語如珠,
許多內容我都來不及記錄,有滿多諷刺時事政局的部分我也跳過了,
另外這場是親子共學促進會與臺大法律系合辦的,
所以到場的有媽媽爸爸們,幼兒小孩們,年輕的學生與研究生們,
後來發問討論時還發現有學校體制內老師,
也有青少年觀護所的導師,
小朋友們坐不住會想上上下下爬樓梯,爬桌子椅子,吃東西,發出聲音,
主持人親子共學促進會的理事長淑惠一開場就有聲明我們共學團是不打不罵不威脅不恐嚇小孩子的,
 (李茂生老師插嘴:「這怎麼行啊?我們研究生不打不罵不威脅不恐嚇是畢不了業的!」
引起哄堂大笑!)
淑惠提醒但是如果有妨礙到講座進行,或是讓主講老師太過分心,
家長會自行處理,看是要安撫或暫時帶離會場都可以,
因此整場講座進行時會看到有小孩在講台旁繞圈奔跑,騎滑步車,在講師背後畫黑板,
坐在地上玩遊戲等等,
中間老師一度停下來問旁邊的小小孩:「你們怎麼都不會累啊?」
大家大笑,老師這兩天很忙很累,睡得很少,他說很羨慕小孩子體力真好!
也有小朋友(印象中是黏黏)拿照相機穿梭現場在拍照,
比較靠近講台前的時候,老師還特地轉過去對著她和鏡頭停格比YA!
黏黏超開心的大笑吐舌頭!一老一小都好可愛啊!
隔天看到李教授的臉書動態寫著他的感想,很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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